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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人民医院安防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需求信息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23 15:23 本文来源: 全栏目管理员

我院拟采购以下项目,对外发布信息公告,征集相关产品公告,请有意向的公司备齐证件,把相关资料交到指定地点,后续等通知。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茂名市人民医院安防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信息公告

根据上级公安、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下发的合规红头文件要求,医疗机构视频监控系统必须实现全点位录像留存90天,确保医疗场景安全事件可追溯、可核查,满足常态化督查、安防事件处置、医患纠纷取证等工作要求。

茂名市人民医院旧院区现有视频监控系统于2016年建成投用,整体采用宇视安防平台架构,全院:本部1126路、新福门诊69路,共计1195路监控点位。门覆盖门诊、住院、医技、公共通道、出入口、设备机房、重点库房等关键区域。系统已连续运行超10年,所有核心服务器、存储设备、平台硬件均已过保,硬件老化、性能衰减问题突出。

除视频监控系统升级外,按照公安及卫健主管部门安防规范要求,本次项目同步实施出入口控制装置改造。根据现场点位整改清单,需新增73 路门禁设备,配套部署与门禁联动的73路视频采集摄像头。门禁系统需满足视频存储时长90天、门禁事件日志存储不少于180天的硬性指标;系统具备实时告警机制,在门禁点位部署门磁、防拆探测装置,对非法闯入、暴力破拆、强行开门等行为实时告警,支持布防、撤防、故障、报警事件记录,可联动视频监控,异常事件自动调取现场视频画面,支持录像抓拍留存音视频资料,支撑事件溯源。

二、报名材料要求

(一)供应商基本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截图打印)。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对本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二)响应文件要求

1. 响应供应商须如实填写市场调研表、针对两种方案的报价清单和承诺函,提供过往3年内在医疗领域的实施过的项目案例(配合同佐证)。

2. 响应文件见附件项目需求书

二、报名须知

1.所有材料必须加盖公章方为有效(产品彩页除外),必须留相关联系方式。

2.报名时间:发布即日起五个工作日。

3.报名邮箱:tong9298[at]163[dot]com

4.联系电话:0668-2922663

特此公告。

附件1:茂名市人民医院项目市场调研表.docx

附件2:项目需求书.docx


茂名市人民医院

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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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人民医院安防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需求信息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