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人民医院婴幼儿特殊医学用途配方奶粉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现对“茂名市人民医院婴幼儿特殊医学用途配方奶粉采购项目”进行采购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并把相关资料交到指定地点。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茂名市人民医院婴幼儿特殊医学用途配方奶粉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MMSRMYYXMCG2026011
3.项目需求:详见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二、供应商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未被纳入采购人黑名单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被纳入采购人黑名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有效的财务报告(报表)或响应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截图打印)。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对本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9.响应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供应商除外)(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其他须知
1.有意向参与的供应商可在以下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2.时间: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不含发布当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3.接收/邮寄地点:茂名市为民路101号茂名市人民医院5号楼2楼212室。
4.需提交资料:响应文件(详见采购文件)。
5.费用:免费。
注:以上资料纸质版和电子版(采用经盖章、签署后的纸质版响应文件的电子扫描件,采用PDF格式)各一份,并将纸质响应文件和电子版响应文件密封在同一包装内,递交(或邮寄)到茂名市为民路101号茂名市人民医院5号楼2楼212室,电子版的介质媒体为U盘,电子版文件不留任何密码,无病毒。
四、我院拒绝接收以下资料
1.响应截止时间后才递交的资料。
2.不符合供应商相应资质的资料。
3.仅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提供的资料。
4.同一供应商重复递交的资料。
5.虚假的资料。
五、注意事项
1.各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进行报价,杜绝弄虚作假,胡乱报价,各供应商报价一经确认禁止更改。
2.项目严禁各供应商进行恶意竞争或其他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进入供应商黑名单。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黎小姐
联系电话:0668-2922921(接听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08: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邮箱:killua342002[at]163[dot]com
特此公告。
附件:茂名市人民医院婴幼儿特殊医学用途配方奶粉配送服务采购文件.doc
茂名市人民医院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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